進步所帶來的喜悅
在教育的歷程之中,當我們期望某一個人能依循我們的目標而前進時,多用正面鼓勵有助於提升一個人的自信,進而達成我們的期望。
之前,和辦公室同事阿亮交換意見:
我:「要怎樣做才能使班上的成績進步?每天都要反覆一直提醒他們,才會拿書出來看~非得要用罵的不可!」
阿亮想了一想,說出了一個關鍵性的話。
阿亮:「可能老師一直用比較負面、罵的方式,久而久之,學生會自認為真的自己不如人,因此也有可能學生自己就會愈來愈差而造成行為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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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情況下,老師往往對於該稱讚的時刻卻又沒有及時開口表示意見,反倒是學生調皮搗蛋時,反應卻又非常激烈。例如:老師正在批改作業,而底下的學生們正安靜且認真的寫著他們的功課時,循規蹈矩的行為被視為理所當然;而此刻若偶發性的出現一位學生正在講話或是做出嘻鬧的樣子而發出干擾的聲響時,老師被中斷他的上課或是批改作業,相信絕大多數的老師都會因此”特別”處理這一位搗蛋的孩子。
老師處理負面的事往往比正面的事來得多。
偌大的一面乾淨的黑板,假設在上面用粉筆塗了一個「不會忘記它的存在」的實心圓點,一般人看到這一面黑板,往往會先注意到的是「黑板上那個圓點」,為什麼?因為黑板上的那個圓點是最突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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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試著改變策略,向全班學生提出段考的進步法則:
(1)進步法則:前一次的考試總分,其百位數加上□,總和是6;把□乘上10,就是你的進步標準。
(2)達進步標準,可即時兌換一杯飲料(冷熱飲),或選擇繼續「勇往直前搏更大一點的機會!」
(3)若選擇後者,在下一次段考時:
 倘若「有進步卻未達進步標準,或是退步了」則失去得大獎的機會,一切歸零重新計算,也沒辦法享受前一次的小獎;
 倘若「再次達進步標準」,則獲得大獎-「誠品圖書禮券面額100元一張」
 (換句話說:選擇後者,只有唯一一條路:「勇往直前達進步標準!」
※假設第一次段考,分數是345分,取百位數,把這個百位數「3」拿來和「6」比較:
 「3」加上□要等於「6」=?  則□=3
 把這個□乘上10,即3×10=30,則這個30就是進步條件。
 換句話說:在第二次段考,分數要進步30分以上才有機會拿到進步獎(即345+3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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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每個人有個別差異,因此達成的目標因人而異。
2.打破「前三名才有機會拿到獎品」的迷思。亦可振奮那些默默無聞班上的小角色。
3.「達進步標準」可選擇馬上兌換「小獎」,學生可充分獲得被獎勵的快樂,亦可選擇「搏大獎」的另一種刺激感覺,畢竟「釣到大魚和釣一隻小魚」的快樂程度是不一樣的。然而如果在搏大獎未達標準,就像快釣到大魚的瞬間魚竿斷了,魚跑掉了,也就失去獲獎的機會了。必須重新再開始。
4.這個遊戲宗旨讓人感受到「我一定要進步」才能獲得「快樂」!
5.一開始分數低的人,進步的標準拉得較高,但其實要達到還是很容易的(例如前一次只考總分100分,標準是進步50分,那麼下一次要達進步50分以上,換句話說要達總分160以上,其實還是蠻簡單的)
6.優越的學生(分數高),要再一次達到進步標準也不見得一定會突破,所以要挑戰。(例如前一次總分考了590分,則標準是進步10分,那麼下一次要達進步10分以上,換句話說要達600分以上,坦白說10分好像很容易就可以達成,但實際上不見得容易。因為愈爬到高處則愈不易達成,但若能突破,豈不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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