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報訊(記者 陳荻)記者昨日從福田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一宗利用移植在山寨手機內的惡意扣費軟件,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定製收費電訊服務,從而盜取用戶資費的新型盜竊案作出判決。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黎某宇、陳某有期徒刑5年、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和5000元。
   據瞭解,本案的兩名被告人黎某宇和陳某,都是深圳市宇×訊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其中黎某宇是公司法人代表,陳某則出任公司的財務經理。經法院審理查明,深圳市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通公司)工作人員(另案處理)通過約定對犯罪所得分成的手段,勾結手機軟件方案商、手機製造商或其內部員工,在山寨手機軟件中直接移植惡意扣費軟件。在這些被安裝了惡意扣費軟件的手機被銷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後,可通過開機自動啟動方式或消費者點擊軟件鏈接圖標方式自動與信×通公司的後臺服務器發生聯網。在獲得SP通道商的扣費通道後,信×通公司後臺服務器管理系統可以控制這些被植入惡扣軟件的山寨手機,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向SP通道商發出訂製服務指令,同時在手機界面屏蔽掉移動運營商的扣費提示信息以隱瞞手機消費者,最終達到通過移動運營商劃扣手機消費者資費的目的。
   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黎某宇、陳某以宇×訊公司的名義代理北京宏X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喜X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SP通道商的扣費通道。根據約定,對於信×通公司通過惡意扣費方式所獲得的資費,上述三家SP通道商將其中的43%至48%付給宇×訊公司,宇×訊公司轉手將其中的40%至45%付給信×通公司。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黎某宇、陳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夥秘密竊取手機用戶的資費222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  (原標題:山寨手機內置惡意扣費軟件吸金2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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